广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指南

导语 广元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需要一次性提取余额的,须符合如出国定居等条件且应终止其城乡居保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一、受理条件

  (1)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已注销户籍;

  (2)已在其他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

  (3)外国人回国或离职;

  (4)港澳台居民在到达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内地(大陆)的;

  (5)终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关系(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请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的。

  二、申请材料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2)一次性支付资料:

  1.参保人员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等,以及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金融机构的账户信息;

  2.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国国籍的,应携带本人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原件;

  3.已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三、咨询电话

  0839-557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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